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23年版)》”

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最新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该目录的更新,是为了适应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满足技术贸易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是依据我国《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例行调整。

这次更新的《目录》共涉及134项技术条目,相较于之前的版本减少了34项,其中包括6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以及28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另外,还新增了1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即用于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同时,也新增了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包括农作物杂交优势利用技术、散料装卸输送技术和激光雷达系统等,这些技术条目都需要经营者依法进行出口申请。

在技术出口的界定方面,根据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技术出口指的是从中国境内向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因此,经营者在进行技术出口时,必须严格遵守《目录》的规定,只有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才可以不经许可直接出口,而其他的技术则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许可和合同登记。

商务部在公告中表示,他们将持续优化管理措施,简化出口许可和合同登记程序,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遵守相关法规,实现技术出口的合规化。

此外,商务部还将进一步推进技术贸易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提高技术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我国技术贸易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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