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原高管李格平遭严惩:开除党籍及公职,涉严重违纪违法

中信建投证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格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及移送起诉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对外公布了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格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结果。经查明,李格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持有私募股权基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李格平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中信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格平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格平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北京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格平作为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的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透露,李格平在担任中信建投证券公司领导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不仅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而且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干扰了党的组织生活。此外,李格平还违规持有私募股权基金,涉嫌利益输送,进一步加剧了他的腐败行为。

李格平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和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他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治生态。对此,我们坚决支持和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工作,对李格平这样的腐败分子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中信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格平开除党籍处分,这意味着他正式脱离了党组织,失去了作为一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格平政务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他将失去公务员身份,不得再从事任何公共事务。此外,李格平还被收缴了违纪违法所得,这些违法所得将上缴国库,用于支持国家的各项事业。

北京市监委已将李格平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这意味着李格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他的行为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我们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依法追究李格平的法律责任,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此次对李格平同志的查处,充分体现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和力度,再次警示了我们每一个人,无论职位高低,都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共同维护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党纪国法,做到清正廉洁,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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