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大市场,共筑繁荣未来——我国着力打破地区壁垒,推动全国市场一体化》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面临诸多挑战与机遇。其中,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被视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一场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详细阐述了我国正在推进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相关情况。他表示,要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同时还要破除地方保护。这一理念旨在推动我国形成统一的大市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
李春临副主任强调,当前我国正处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时期,这不仅关乎我国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也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再次专题听取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汇报,显示出我国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
事实上,我国拥有14亿多的人口和1.7亿户的经营主体,这是一个全球最具成长性的超大规模市场。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维护本地企业的利益似乎更为重要,他们利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如只允许本地的企业参与本地的投标,或者在法律之外“任性”设置所谓“资质”,将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排除在竞争之外,甚至搞起了“萝卜招标”“指定购买”。这些做法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降低了经济活动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国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积极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的质效提升行动。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市场监管总局已查处了一系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如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网约车车载专用设备技术标准及供应商资质要求的通知》,要求当地网约出租车只能购买、使用其指定的供应商设备,目前已经得到纠正;浙江建德市人民政府强制要求进驻该市开展天然气经营的企业,其公司注册地必须在建德,也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予以纠正。
此外,我国市场监管总局还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确保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例如,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强制要求特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展开调查,并将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总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国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通过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联通的市场设施、开放的要素资源市场、公平的商品服务市场以及有效的市场监管,我们才能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壁垒,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发展壮大,从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