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
根据我国浙江省金华市的最新政策,从6月3日开始,该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首次购买住房和第二次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会进行调整。单方面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当前的首套50万元和二套30万元,上调至最高70万元。而对于双方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论是首次购买还是第二次购买,其最高贷款额度都将统一调整为最高100万元。
其次,对于购买第二次住房的职工,其最低首付款比例将从目前的30%提高至70%,而其可贷款比例则保持不变,仍为70%。
此外,金华市还推出了“带押转贷”的方式,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全部或部分的商业贷款。按照最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的首次购买住宅,贷款利率将从2.35%降至2.35%;5年以上的首次购买住宅,贷款利率将从2.85%降至2.85%。同样,5年以下的第二次购买住宅,贷款利率将从2.775%升至2.775%;5年以上的第二次购买住宅,贷款利率将从3.325%升至3.325%。这样的调整将进一步凸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最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所有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户,如果他们有条件的话,可以及时申请“带押转贷”,实现住房贷款“商转公”,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的贷款负担,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