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施暴逼女儿离家,被判设父女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作出裁定,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施暴者林某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悉,林某长期虐待其未成年女儿小敏和小霞,导致两人出现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在逃离林某家后,小敏和小霞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遂对其下达禁令,禁止其对两名女孩进行殴打、拘禁、辱骂等暴力行为,并要求林某在三个月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对于林某的复议申请,法院表示,对孩子爱的表现不能“豁免”其家庭暴力行为。虽然林某声称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但法院认为,这并不能成为撤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理由。

本案主审法官徐莉表示,裁定临时变更直接抚养人并设立父女“隔离期”是为了让小敏、小霞能够淡忘父亲的恐惧经历,并将是否要与父亲接触的决定权交还给她们。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希望林某能够学会如何正确地爱护和教育孩子。

此外,如果林某违反禁令或拒绝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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