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力推16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16项措施,旨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居民的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首先,通知强调要改善供给,提供多样化优质住宅。这包括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和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项目的分类监管和处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防范化解楼盘风险,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根据各楼盘外部配套需求,完善住宅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商业、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差异化细分市场,合理确定入市地块产品类型,结合市场需求,属地政府因地制宜,合理设定精装要求,赋予开发企业更多自主权,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多元的服务;加大房票推广力度,做好房票通兑工作,提高房票使用效率,建立全市统一的房票房源库,房票房源库可纳入非住宅商品房、车库、地下车位等房源;全面推广建设改善型住宅,优化建筑设计品质,提升住宅品质。
其次,通知提出要优化服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这包括动态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合理设置新出让住宅用地车位规划配比;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桩基础分段施工,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并经审图合格后,可申请基础(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
最后,通知强调要降低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这包括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和购房契税补贴,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对“卖旧买新”的实施分层次购房契税补贴;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对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20万和150万;二孩及以上家庭额度上浮30%;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在读)、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额度上浮50%。
此外,通知还提出建设城市“房产超市”,搭建平台,鼓励房企开展住房团购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