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16条政策稳定楼市,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

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即日起开始实施16条措施,以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居民的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首先,该通知提出要改善供给,提供多样化优质住宅。具体包括: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和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推动项目建设交付,防范化解楼盘风险,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根据各楼盘外部配套需求,完善住宅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商业、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差异化细分市场,合理确定入市地块产品类型,结合市场需求,属地政府因地制宜,合理设定精装要求,赋予开发企业更多自主权,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多元的服务;加大房票推广力度,提高房票使用效率,建立全市统一的房票房源库,房票房源库可纳入非住宅商品房、车库、地下车位等房源;全面推广建设改善型住宅,优化建筑设计品质,引导企业提高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术应用,提升住宅品质;在城市郊区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历史城区等,停止执行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制定品质住宅物业服务指引,支持物业企业向养老、托幼、健康等领域延伸拓展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建立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物业服务效能。

其次,该通知提出要优化服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具体包括:动态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合理设置新出让住宅用地车位规划配比;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桩基础分段施工,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并经审图合格后,可申请基础(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和购房契税补贴,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最后,该通知提出要降低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具体包括: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对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20万和150万;二孩及以上家庭额度上浮30%;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在读)、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额度上浮50%。

此外,该通知还提到将建设城市“房产超市”,搭建平台,鼓励房企开展住房团购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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