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出台15项措施刺激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宿迁市推出多项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涉及15项措施,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首先,该政策推行“以旧换新”模式,鼓励居民将现有住房置换为新建商品房。同时,支持国有企业、各类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房屋“以旧换新”,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为“以旧换新”提供绿色快捷通道,确保交易过程顺利进行。
其次,该政策明确了延长“房二十条”执行时间,并加大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市外人员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可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的基础上,额外获得房屋总价1%的购房补贴。
此外,该政策强调实施“网签备案即入学”,简化购房人的入学手续。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前,凭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即可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手续。
同时,该政策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和促进存量用地开发。如鼓励并指导各区政府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并对涉及超期未开工、竣工以及闲置土地的,依法依规通过协商收回、收购或转让等方式予以盘活利用。
最后,该政策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还房贷。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提高居民购房积极性。
综上所述,宿迁市推出的多项政策将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有助于推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