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公积金新政策:家庭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50万元
为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国苏州市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将于2024年6月1日开始实施,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根据这份通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若有两(含)人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那么贷款的最高限额将调整为150万元;如果只有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则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为120万元。此外,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将在可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20%。
这项支持政策自开始实施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且仅能享受一次。如果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苏州市其他可以提高贷款额度的条件,那么将以其中最高的可上浮比例作为上限,上浮额度不会重复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