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举报奖励案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
近日,我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六起通过举报查处的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涉及了未依法开展安全条件审查、举报查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瞒报事故、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以及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多个方面。
其中,案例1显示,湖南泸溪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了一起举报,反映某高科技有限公司在改建工程项目中未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经过调查核实,该企业确实未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且安全条件未经审查,这一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泸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法规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按照《泸溪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举报人5000元的奖励。
案例2讲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了一起举报,反映某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该煤矿因规避人员位置检测系统而存在问题,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这被认定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该举报得到证实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依照相关法规对该煤矿进行了处罚,并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给予了举报人256056元的奖励。
案例3则披露了福建霞浦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松香厂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情况。经查实,该厂未能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霞浦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法规对该厂进行了处罚,并按照《宁德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了举报人15000元的奖励。
案例4展示了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接到了一起举报,反映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瞒报事故。经核实,该企业在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举报情况得到证实。据此,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依照相关法规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了举报人30000元的奖励。
案例5揭示了四川省宁南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设施设计施工矿硐,存在事故隐患。经查,该公司确实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宁南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规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按照《宁南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了举报人20000元的奖励。
最后,案例6披露了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工贸企业违法存放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该企业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法规,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规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按照《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试行)》的规定,给予了举报人9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