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积金政策升级:最高贷款额度翻倍,惠及更多家庭

近日,我国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发布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旨在减轻民众购房负担。根据政策规定,自7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得到提升。其中,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则从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于二孩家庭,这一额度将上浮20%,即单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为96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对于三孩家庭,这一额度将上浮30%,即单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04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此外,迪庆州还将调整租赁住房提取政策。租房提取额度将从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00元,年最高提取额度也从24000元/人调整为18000元/人。对于二孩家庭,提取额度将上调20%;而对于三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将上调30%。

为了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迪庆州还出台了《迪庆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定义灵活就业人员为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从业人员,如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其在迪庆州规定的每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限高保低范围内自主申报确定,缴存比例统一为2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6个月以上,且连续足额缴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仍为6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后,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连续3个月(含)以上在本州行政区域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将自动封存停缴,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即时终止。连续6个月(含)以上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仍未缴存且账户余额为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公积金担保状态的,将自动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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