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发生一起车辆自燃事件 警方及时处置恢复交通”
关于一辆小型客车在乌鲁木齐河滩南向北苏州路桥北侧辅道处自燃的事件,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12月30日发布的通报,2023年12月29日17时53分左右,一辆小型客车在该处突然自燃。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同时消防部门也派来了救援车。经过约半小时的扑救,火势被成功扑灭,现场未有人因此事故受伤,道路交通也恢复了正常。
据了解,事发时,驾驶员芦某华驾车行驶至该路段,发现车辆开始冒烟,于是他立刻将车辆停下,随后车辆即自行燃烧。目前,车辆起火的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