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祸案当事人将二次受审:家属呼吁公正判决

姚某明因交通肇事罪在深圳二审受审,需承担全部责任

据可靠消息来源,备受关注的姚某明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将于明日(8月2日)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进行二审。此前的初步调查显示,2023年10月24日下午,一辆由刘霁虹(澳籍华人)驾驶的公司商务车在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南坪快速路保安立交桥路段遭遇追尾,导致多人伤亡。据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岗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姚某明因酒后驾车导致此次事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据了解,姚某明是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人。龙岗区检察院认为,姚某明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导致了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由于姚某明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事故发生后,姚某明的家属已先行赔付24.81万元。然而,受害者家属及伤者认为,姚某明并未就其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精神损害做出足够的赔偿,因此各自提起民事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姚某明对受害者的各项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二审结果尚待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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