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部门联手关爱流动儿童,全面呵护未来星

近日,民政部等2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流动儿童群体制定的关爱保护综合性政策文件,旨在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根据该方案,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起离开户籍地,长期在外居住或生活的16岁以下未成年人。在我国,大约有7,109万这样的孩子。由于他们的流动性,他们在享受公共服务时面临诸多困难,这也是导致许多孩子被迫“被留守”的原因。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该方案提出了两个维度的关爱保护措施。首先是权益保障,包括确保流动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的公共服务。其次是关爱服务,包括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和开展城市融入服务等。

此外,方案还强调了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和心理慰藉等服务。同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确保流动儿童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总的来说,该方案释放出了明确而积极的信号:流动儿童群体应当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接纳。只有通过持续和全面的关爱保护,才能使流动儿童的权益得到保障,让他们的人生更加精彩,生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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