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贷款调整:保障房最低首付降至15%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9月2日,我国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如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的缴存人家庭,若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最低首付款比例将统一调整为15%。这意味着,对于在该省范围内购买保障房的缴存人家庭来说,如果他们符合海南省的首套及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那么他们购房时所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将减少。

同时,对于首次购买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或棚户区改造房的缴存人家庭,他们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保持不变,即为20%。此次调整主要针对的是保障性住房,这是我国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居住需求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降低购房门槛,有助于更多的人实现自有住房的愿望,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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