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出台27条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根据我国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该地区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 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在规定的2023年12月31日前,对于在该区域内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由区财政提供契税缴交额的50%作为消费补贴。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组织住房团购活动,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2. 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在规定的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该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区财政分别提供4000元、8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 对新建楼盘已交付并完成首登办理,购房者90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可给予契税缴交额10%的补贴。
4. 全面推行房票安置,优先考虑将未建或未交付的人才配套住房转为商品房销售。
5.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以及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居民旧房,居民用此资金购买其开发的定向新房。
6. 适量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返迁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周转房等。
7. 允许配套人才住房转成商品房销售,回购款可以一次付清或分批分套支付。
8. 促进商业库存去化,包括购买和租赁存量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用于托育早教中心、幼儿园、儿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创业中心和培训中心等。
9. 在学位供给允许的情况下,允许购房人凭借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区(或接收片区)学校申请转(入)学。
此外,这些措施还包括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交时限、允许土地分割处置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等有关政策。最后,对于因房企欠缴税费、土地被抵押或涉及查封等问题无法办证的房地产项目,将分类施策、集中攻坚,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登记办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