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重组享印花税优惠,助力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税政司和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解决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面临的一些税收问题,进一步支持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公告明确了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包括营业账簿、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等方面的政策。对于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和已经履行完毕但未变更计税依据的应税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对于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同样可以免征印花税。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企业改制后其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条件。

为了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这些政策,各地税务机关将会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培训和辅导,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如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实施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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