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明年施行,护航数据安全

新华社讯 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旨在对网络数据处理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强化网络数据安全保障,推动网络数据依法、合理、高效的应用,以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实现。《条例》共计九章节,六十四条,涵盖了以下主要内容:

首先,《条例》明确了网络数据管理的总体要求与一般性规定。它强调应鼓励网络数据在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同时对网络数据进行分类分级保护,积极参与国际网络数据安全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并禁止任何非法的网络数据处理活动。此外,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建立完善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风险报告,并妥善处理安全事件。

其次,《条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和具体应当遵守的规定,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提供便捷的途径以支持个人行使权利,并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来限制个人的合理请求。同时,对于使用自动化采集技术收集个人信息,也明确了相应的保护义务,并对个人信息转移请求的实现途径进行了详细规定。

再次,《条例》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的职责和要求,规定了网络数据处理者识别和申报重要数据的义务,并明确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数据安全负责人的责任。此外,对重要数据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也进行了明确。

此外,《条例》还优化了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网络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并规定了可以依据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同时,对于未被相关地区、部门告知或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最后,《条例》明确了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义务。规定了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对于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明确了相应的规则。同时,对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提出了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年度报告、防范网络数据跨境安全风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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