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谣言严打,警方公布典型案例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多起涉及地震的虚假信息,这些信息扭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肥东县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依法查处了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10月2日,肥东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网民丁某印(男,53岁,蚌埠人)在百家号等公共平台上发布了将“地震常发生在夜间”的不实言论与肥东地震相关联的视频,吸引观众2000余人次。经调查,丁某印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肥东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自9月27日起,刘某君(女,34岁,长丰人)为了获取流量和粉丝,在肥东县店埠镇搭篷夜宿的地点进行抖音直播,并夸大其词,歪曲事实。10月1日晚,刘某君在太子山路直播时被民警查获,网络最高峰时段有1600余人围观。经查,刘某君平时通过直播带货,其言论与事实不符。肥东县公安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其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三:9月28日,刘某宁(男,37岁,陕西省西安市人)为了博取网民关注和流量,利用AI软件生成一条关于肥东地震的视频,并编造虚假信息。肥东县公安局在网上巡查中发现该信息后,迅速组织民警前往西安调查取证。刘某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悔过,主动删除了作品。肥东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七日,并异地执行。
案例四:9月28日,宋某文(女,21岁,黑龙江人)为了吸引流量和利益,对他人发布的涉及肥东地震的不实图文进行修改后转发,引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10月2日,肥东县公安局在苏州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依法对宋某文行政拘留二日,并在苏州市异地执行。
警方提醒:公众在收到地震相关信息时,请以官方正式通报为准。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夸大事实、造谣抹黑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共同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