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出台30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购房者可享万套优惠补贴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通知。该通知包括30项具体措施,如推进库存去化、稳定市场供需、优化产业结构、保障购房者权益等。同时,通知推出购房优惠政策,以刺激购房需求。
通知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购买广昌县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并在2028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者,将获得县财政10000元/套的购房优惠补贴。同样,在同一时间段内,购买广昌县乡镇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28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者,将获得县财政5000元/套的购房优惠补贴。
此外,通知还提出鼓励生育购房补贴政策。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孩或在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广昌县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28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将获得县财政按购房面积不同给予的100元/平方米至200元/平方米的生育购房补贴。
为减轻购房者的负担,通知明确了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的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广昌县鼓励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并对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禁止操纵经纪服务收费、违规代理销售、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行为。
最后,通知明确了购房补贴申报时间的延长。对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阶段性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申请补贴的缴清契税时间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止;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申请补贴的缴清契税时间延长到2027年12月31日止。对于保交房项目在延长购房补贴契税缴纳时间后仍不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将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