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丰医药多名高管虚开发票,年报遭遇非标审计
近日,百丰医药公布了一则关于公司实控人及相关高管涉嫌违法的刑事判决。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实控人之一姜雪峰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佳怡、监事李桂华因虚开发票罪分别受到刑事处罚。姜雪峰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李桂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林佳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悉,姜雪峰、李桂华、林佳怡三人在法定期限内已提出上诉。此案起因于百丰医药下属子公司在2019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涉嫌虚开发票,涉及金额高达5059.60万元,税款134.41万元。此外,涉及的进项税普通发票金额为455.09万元。
由于上述违法行为,百丰医药2023年年报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同时,涉及的四家子公司银行账户也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508.86万元。
作为一家医药流通企业,百丰医药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批发配送服务,配送区域主要为辽宁省,近年来还增加了药品研发板块。尽管公司表示,该事件未对公司经营和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仍引发了市场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平和姜雪峰系夫妻关系,两人共持股47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11%。马平担任公司董事长,与姜雪峰共同控制着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若控制不当,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风险。
据悉,姜雪峰、李桂华、林佳怡三人在2023年3月因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新民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刑事拘留,并于次月被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