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高管郭同军短线交易被罚10万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近期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乐普医疗高级副总经理郭同军进行处罚。经调查,郭同军因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郭同军自2016年1月起担任乐普医疗高级副总经理,其女儿郭某拥有证券账户。2022年1月4日至3月23日期间,郭某证券账户累计卖出乐普医疗股票368,900股,成交金额高达8,640,106元。同年4月28日,郭同军个人证券账户买入乐普医疗股票49,900股,成交金额809,125元。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即禁止任何人通过证券账户买卖同一上市公司股票,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次买入。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为,郭同军的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条款,决定对郭同军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

此次行政处罚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