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民办学校合规指南,严打违规收费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联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成都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合规经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规范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及其家长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指南》明确指出,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收费管理、招生宣传、服务提供等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包括:
一、收费项目规范:《指南》要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得收取与入学关联的任何费用。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伙食费等自主消费费用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并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消费情况,禁止从中营利。
二、退费制度健全:学校应依法依规建立退费制度,并在入学协议中明确相关条款。若因虚假招生广告、违规招生等导致学生退学,学校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纳的费用。
三、价格行为规范:《指南》强调,学校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费用,不得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禁止将服务性收费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避免在代收费中获取不合理差价或返还款。
四、广告宣传合规:各类办学主体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真实、合法、健康地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教育、培训广告中不得含有对升学、考试、学位学历等作出保证性承诺,或暗示与考试机构等存在关联等内容。
五、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应积极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确保教师行为符合职业规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同时,学校教职工聘任及试用手续应合法完备,师生比符合规定,学科教师配备满足课程设置需要,严格执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制度。
《指南》的发布,将为成都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合规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