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官员涉嫌受贿案被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针对郑剑戈、何培俊、刘军、王乃延四人涉嫌受贿罪,检察机关已依法向相应法院提起公诉。具体案件如下:

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因涉嫌受贿罪,案件已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郑剑戈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何培俊因涉嫌受贿罪,案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何培俊在担任柳州东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湖南省隆回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刘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件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军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乃延因涉嫌受贿罪,案件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乃延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目前,上述案件均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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