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社会正逐步成为人类分享文明进步的新平台。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其在创新发展和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数据跨境流动对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以及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繁荣至关重要,它不仅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国际贸易能力,还有助于贸易便利化,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缩小数字鸿沟,推动以数据流动为牵引的新型全球化。
当前,国际社会正积极探索建立全球数字领域的规则和秩序。联合国发布的《全球数字契约》、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以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多边和双边实践,均显示出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已成为各国或地区共同意愿和选择。
然而,在推进数据跨境流动的过程中,各国普遍关注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等风险。在此背景下,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在尊重各国不同国情和社情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形成共识,共同推动国家间和地区间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形成。
我们主张,各国应遵循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原则,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的同时,平衡数字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1. 鼓励正常商业和社会活动所需的电子方式跨境数据传输,以促进全球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为各国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2. 尊重各国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制度差异,支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数据自由流动,同时允许合理监管数据跨境流动。
3. 尊重各国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非个人数据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有序跨境流动。
4. 尊重各国为保护个人隐私等个人信息权益采取的措施,鼓励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为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提供便利,并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和监管框架。
5. 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负面清单,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高效、便利和安全。
6. 构建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数据流通使用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7. 提高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非歧视性,以及政策框架的互操作性。
8. 积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的国际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有效参与和利用数据跨境流动,推动数字经济增长。
9. 鼓励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应用,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推动相关标准和法规的国际互认。
10. 反对将数据问题泛安全化,反对无事实依据的差别化政策,共同打击数据领域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愿与各国、各地区共同努力,深化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的交流合作,携手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实现共赢的国际合作格局,让数字红利惠及各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