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是由国务院最近发布的一项重要政策,这是我国第三个国家级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业内专家对其出台表示高度期待,认为其在优化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3年以来,我国已实施了两个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这两个计划的成功实施使得我国的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57%,重污染天数减少了92%。然而,尽管我国在煤源性污染方面取得了进展,但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因此,中国社会对于如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充满了期待。
《行动计划》提出的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方面,《行动计划》做出了明显的调整。例如,原属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太原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被调整至汾渭平原区域,而原属于汾渭平原区域的洛阳市、三门峡市则被调整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这一调整使得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城市数量增加,汾渭平原区域的城市数量也有所增加。
此外,《行动计划》明确了具体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例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PM2.5浓度要在2025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汾渭平原区域的PM2.5浓度要在2025年下降15%,氮氧化物和VOCs的排放总量分别要下降10%以上。这些目标的设定既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又具有挑战性。
为实现这些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例如,要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此外,还要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管和管理,控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推广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等措施。
在政策层面,《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要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总之,《行动计划》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决心和力度。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行动计划》的指导,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们的空气质量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