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中国足球协会(简称“中国足协”)发布了一项新的规定——《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以进一步规范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的使用情况,推动我国足球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该规定将于2024年开始实行,旨在满足俱乐部和球队在名称方面的新需求,促进我国足球产业的繁荣发展。
据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出台的主要背景是在2023年11月举行的2024赛季职业联赛工作会议上,三级联赛俱乐部和会员协会代表们就联赛的政策进行了讨论,并对俱乐部和球队名称方面的政策提出了需求和建议。中国足协经过审慎研究分析,认为俱乐部要求完善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的建议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制定了这一政策调整方案。
据悉,《规定》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 坚持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中性名)的前提下,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进行冠名。这意味着俱乐部可以在保持非企业化名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赞助商作为球队的冠名商。
2. 冠名对象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这意味着赞助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且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才能成为球队的冠名商。
3. 冠名名称应为赞助商企业或品牌名称,不包含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且符合广告法及行业管理相关要求。这意味着球队的冠名商必须是赞助商的企业或品牌名称,而不是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4. 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这意味着球队的冠名商不能是俱乐部的股东或其他与球队有直接关联的利益方,也不能是博彩或烟草等类型的赞助商。
5. 冠名内容应符合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战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这意味着球队的冠名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冠名内容符合足球联赛的形象和战略,不能侵犯他人的权益,也不能含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6. 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这意味着球队的冠名商只能是唯一的赞助商,不能与其他赞助商存在多重合作关系。
7. 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冠名。这意味着不同球队的冠名商不能相同,否则会引发混淆和误解。
为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中国足协将会对球队的冠名进行严格的审核。具体的审核流程和要求如下:
1. 各足球俱乐部需要向会员协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与冠名赞助商的合同、冠名内容、期限、费用等相关信息。这些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
2. 会员协会需先对俱乐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会员协会上报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再由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审核内容包括冠名赞助商的资质、名称的合规性、合同的内容、费用的支付等方面。
3. 根据规定的要求,中国足协将不断完善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的使用规范,以确保俱乐部在各种文件或场景中都能规范地使用俱乐部和球队名称。
总之,中国足协发布的《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旨在规范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的使用情况,推动我国足球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这一规定将为俱乐部和球队在名称方面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指导,有助于提升我国足球产业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